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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性试验中部分指标不能自检,能否委托检验?

来源:保健食品备案管理信息系统 发布日期:2018-03-12 字号

       备案人具备自检能力的可以对产品进行自检;备案人对部分指标不能自检的,应当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备案人对备案保健食品承担研发主体责任。


2018-03-09 18: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