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6号)
为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批准证明文件(以下简称“批件”)送达效率,方便申请人,自2020年3月1日起,调整批件网上预约方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申请人领取批件5个(含)以上的,需提前一天预约。
2.申请人预约取证前,请认真查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网站“送达信息”发布目录,并通过网上预约领取目录内批件。
3.预约取证需上传申请人委托书(原件盖章),并按顺序标明领取批件的受理号。
4.网上预约领取批件优先予以办理。申请人未按上述方式预约的,可现场取号排队办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
2020年1月20日
文章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