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介绍
新闻中心
荣誉资质
企业文化
保健食品注册
双无批件换证
保健食品转让
保健食品中试生产
保健食品备案
保健食品延续
保健食品变更
保健食品新功能
新食品原料申报
OEM \ ODM
其他服务项目
保健食品全产业链服务
政策法规
行业资讯
审评动态
原料速查
申报知识
检测中心
自研产品
研究项目
研发团队
联系方式
岗位招聘
2018年8月7月,印度食品安全标准局发布通知,经征求意见,允许将卵磷脂(lecithin)用于婴儿营养食品后续配方中,允许的最大使用量为0.5克/100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上一篇:第一期“双无”保健食品换证培训会在京举办
下一篇:聚势谋远 共赢未来 | 2024中国国际生物医药大会暨海南国际药品保健品展览会8月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