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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党政同责

来源:北京瑞德伦 发布日期:2017-12-28 字号

将食品安全工作情况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把食品安全作为各级政府综合执法的首要责任。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结果为C级的设区市政府、省级食品安全主要监管部门,视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有关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该年度评优、授予荣誉称号等。近日,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浙江省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浙江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全力推进食品安全各项工作。从2015年开始,浙江省的嵊州市、新昌县、衢江区、三门县等基层党委政府就着手探索完善食品安全责任机制,先行探索实践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建设。今年11月,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办法》起草情况的汇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双安双创”为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的总载体和主抓手,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作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内容,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工作机制和责任制度。

《办法》共6章29条,明确了各级党委食品安全领导责任,要求各级党委要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省委常委会应每年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办法》对各级地方政府的食品安全行政责任也进行了明确,包括强化属地责任、健全监管体制、完善监管制度、提升监管能力、落实保障机制等方面,要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应每年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分管负责同志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调研和检查;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政府定期向人大报告、与政协协商食品安全工作的机制;明确各级政府要发挥市场监管整体合力,做强市场监管平台,将食品安全作为综合执法的首要责任。同时,结合浙江省、市、县、乡4级食安办全覆盖的实际,《办法》还对基层食安办建设作了强调,要求强化食品安全基层网络建设,健全协管员、信息员工作考核机制等。

另外,《办法》还明确了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奖惩制度,提出将食品安全工作情况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并制定食品安全工作奖励办法,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结果为C级的设区市政府、省级食品安全主要监管部门,视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有关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该年度评优、授予荣誉称号等。

据了解,浙江省食安办还针对《办法》贯彻执行,制订了具体责任分解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以确保《办法》各项要求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文章来源:中国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