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新功能的申请人可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称建议人)。
建议人在开展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可以单独或联合向食品审评中心提出新功能建议。
确定功能方向和功效原料
新功能研究
新功能保健食品研发
中试
注册检验
新功能建议
食品审评中心同步接收,开展关联审评
技术交流
食品审评中心作出技术审评结论
建议予以注册
上市后评价,功能声称限定用语的优化调整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