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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要求,要严格药品审评审批,加快推进已上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加强药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
《实施意见》明确,将健全完善短缺药品信息采集、报送、分析、会商制度,建立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统筹采取定点生产、药品储备、应急生产、协商调剂等措施,确保药品市场供应。
文章来源: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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