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我们
服务领域
法规资讯
研发中心
联系我们
搜索
政策法规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办理注册证书有效期内国产保健食品生产销售证明有关事项的通告

来源:北京瑞德伦 发布日期:2018-10-31 字号

为方便企业办事,提高注册证书有效期内国产保健食品生产销售证明申报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消日常监管部门、市(州)确认环节,由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直接受理企业申请,符合要求的当场办结。

二、注册证书有效期内国产保健食品生产销售证明申报材料包括:

(一)国产保健食品有效期内生产销售情况表(一式4份)(见附件);

(二)注册证书持有人主体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及其附件的复印件;

(四)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的复印件;

(五)产品的销售发票。

 

  特此通告。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17日

附件:


国产保健食品有效期内生产销售情况表.docx


文章来源: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