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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化妆品中氢化可的松等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意见的函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 发布日期:2016-07-12 字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安全评价工作,规范化妆品中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检测方法,我司组织起草了化妆品中氢化可的松等7种禁用物质和32种禁限用染料成分的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1年11月20日前反馈我司。

  联 系 人:林庆斌,联系电话:010-88330884
  传  真:010-88373268
  电子邮件:linqb@sfda.gov.cn


  附件:1.《化妆品中氢化可的松等7种禁用物质的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
     2.《化妆品中32种禁限用染料成分的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
     3.反馈意见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