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报的适用范围
2011年2月1日后受理的新产品和再注册产品,未经网上“保健食品注册填写”入口填写过《技术要求》规范格式及内容的。
按照审评意见通知书,补充《技术要求》的。
二、填报《技术要求》的入口
经【审评进度】保健食品,凭密检索,选择【产品技术要求提交】。
三、填写的内容
应网上填报说明书完整内容。说明书中已经含有的内容,不需在此重复填写。
含公式、特殊符号、角标、报表、序列号等格式的应在输入同时编辑处理。
推荐以成型的WORD文档为源文件,复制粘贴的填写方式。
确认填报的《技术要求》与最后一次提交的纸版本一致。
四、打印提交确认单
及时保存。
保存后即可打印确认单。
系统采用最后一次的保存信息。
如果需反复修改,最后打印确认单。
五、其他事项详见填写页内提示。
六、咨询电话:010-63703355-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