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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1起CFDA调整行政受理服务大厅电话及现场咨询安排

来源:北京瑞德伦 发布日期:2017-03-29 字号
为满足行政相对人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中药保护、GCP/GLP、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出口等申报事项行政受理方面的咨询需求,总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经与相关单位协商,决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对大厅电话咨询及现场咨询安排进行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电话咨询值班安排表



现场咨询值班安排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

                                 2017年3月27日





文章来源:国家食药监总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