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介绍
新闻中心
荣誉资质
企业文化
保健食品注册
双无批件换证
保健食品转让
保健食品中试生产
保健食品备案
保健食品延续
保健食品变更
保健食品新功能
新食品原料申报
OEM \ ODM
其他服务项目
保健食品全产业链服务
政策法规
行业资讯
审评动态
原料速查
申报知识
检测中心
自研产品
研究项目
研发团队
联系方式
岗位招聘
我委拟修订注射用青霉素钾的国家标准(具体内容见附件)。现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自上网之日起三个月。该标准适用于生产该品种的所有企业。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复核。若有异议,请来函与我委联系,来函需加盖公章并附相关说明及充分的实验数据(来函同时需发送电子版);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同意。
电子信箱:wangzhijun@chp.org.cn
附件:注射用青霉素钾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6年8月8日
上一篇:第一期“双无”保健食品换证培训会在京举办
下一篇:聚势谋远 共赢未来 | 2024中国国际生物医药大会暨海南国际药品保健品展览会8月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