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中营养素补充剂新旧法规对比
来源:北京瑞德伦
发布日期:2017-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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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2日,业内期盼已久的《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一)》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一)》终于发布。此次发布的《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一)》为《营养素补充剂原料目录》,《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一)》为《营养素补充剂保健功能目录》,预示着保健食品备案工作将拉开帷幕,之前省药监局已受理属于备案管理的产品,也将转为备案管理。小瑞将此次发布的《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一)》与2005年药监局发布的《营养素补充剂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国食药监注[2005]202号)中《维生素、矿物质化合物名单》、《维生素、矿物质的种类和用量》进行了对比。



此次发布的《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一)》共包括22类营养素(维生素14种,矿物质8种),与国食药监注[2005]202号文件相比,营养素种类减少了2种,分别为钼和铬。在营养素的每日用量方面,除个别营养素外,大多数营养素的各类人群(尤其是18岁以下未成年人、孕妇、乳母等特殊人群)的每日用量都有所放宽。比如4-6岁人群维生素D的每日用量,由2005版的3.3-6.6μg调整为2-15μg;孕妇、乳母的维生素E的每日用量由2005版的4.67-9.33mg分别调整为3-25mg、4-30mg,调整幅度显著。
此次发布的《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一)》在可用的化合物名单方面也有明显变化,据小瑞统计,在22类营养素中,化合物种类由2005版的105种(不包括钼、铬两类)减少至69种,减少超过1/3。变化最明显的为铁,2005版规定有13种化合物可以补充铁,而此次发布的文件中只有5种。镁的变化也较明显,此次仅保留了2005版中规定的碳酸镁、氯化镁2种镁源,删除了6种镁源,增加了硫酸镁、氧化镁、L-苏糖酸镁3种镁源。其它营养素方面,像以前营养素补充剂中常用的柠檬酸苹果酸钙、硒化卡拉胶、全反式视黄醇,均不在此次发布的名单中。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发布的《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一)》对每种化合物的适用范围做了明确规定,有些可以用于所有人群,有些仅能用于4岁以上人群,对于适宜人群为婴幼儿的产品,仅能选用适用范围为4岁以上人群的化合物。
小瑞觉得,与2005版法规相比,此次发布的《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一)》有收有放,尤其是化合物种类的大量缩减意味着保健食品若想通过备案,原料使用尺度将备受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