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保健食品原料 灵芝提取物》及《保健食品原料 铁皮石斛提取物》两项团体标准项目立项的公告
中保函发[2021]2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保健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经过对团体标准公开征集、自愿申报及立项论证等程序,我会决定批准《保健食品原料 灵芝提取物》及《保健食品原料 铁皮石斛提取物》两项团体标准项目立项(具体内容见附件)。
请相关制标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严把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编制的质量和水平,促进提升产品和服务竞争力,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同时欢迎与上述标准相关的高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业等单位加入团体标准的起草编制工作。有意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可与协会科技发展部联系。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妍
电 话:010-59817415 13601222762
电子邮箱:0719ly@163.com
附件:团标项目牵头起草单位相关信息表
中国保健协会
2021年12月3日
附件:
团标项目牵头起草单位相关信息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牵头单位 |
制修订 |
1 |
保健食品原料 灵芝提取物 |
浙江寿仙谷植物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
制订 |
2 |
保健食品原料 铁皮石斛提取物 |
浙江寿仙谷植物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
制订 |
文章来源:中国保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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