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化妆品生产企业将换发新证
发布时间:2016-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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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原有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到今年底全部作废,取而代之的将是统一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通知》要求,凡新开办化妆品生产企业,可向安徽省局提出申请。凡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包括许可期限尚未到期的企业),可提出换证申请。安徽省局将按照《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和《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要求,组织对企业进行审核,达到要求的换发《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对生产条件简陋、生产管理混乱、不能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将不予换发新的生产许可证。
《通知》指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化妆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集中开展化妆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整顿和规范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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