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黑龙江省黄芪、西洋参、灵芝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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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对党参等9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食品函〔2019〕311号)要求,为做好我省食药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厅、工信厅、商务厅、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黑龙江省黄芪、西洋参、灵芝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10月25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我委食品处,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王磊
电话(兼传真):0451—87258468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36号
附件:黑龙江省黄芪、西洋参、灵芝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月9日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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