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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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规范我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工作,省局起草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11月7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结束前反馈,联系人:吴莹,徐欢毅;联系电话:0571-81393633;传真:0571-81393624;电子邮箱zjtsjb@163.com。
附件:《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attached/file/20161031/20161031163853_968.doc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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