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药品监管执法分局开展化妆品生产企业持证生产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7-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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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家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265号)的工作要求,根据省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宜的通告》(粤食药监妆〔2016〕276号)的有关精神,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市局药品监管执法分局近期开展了化妆品持证生产专项监督检查。
一是抓住重点、有的放矢。专项检查主要针对持有旧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但未完成许可换证的企业,随机抽取企业并随机指派执法人员开展飞行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在2017年1月1日后是否按照要求在领取换(核)发新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之前停止化妆品生产。
二是密切配合,协同检查。专项检查中,分局积极加强同各区局的配合协作,并对各区局开展监督检查和立案查处工作进行指导。
三是积极宣传、加强指导。积极向企业宣传和解释关于生产许可等相关法规政策,加强对在换证时限内因不具备许可条件未申请换证但仍有从事化妆品生产意愿的企业进行指导。
下一步,药品监管执法分局将继续有重点有步骤地对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发现企业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化妆品等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
文章来源: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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