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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市场监管部门出台7条意见 严把食品生产源头关

发布时间:2020-02-07 浏览量:175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2月5日消息称,该局出台了7条意见,严把食品生产源头关。

春节延长的假期已经结束,江西食品生产企业陆续复工复产。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出台了7条指导性意见,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该省食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及安全监管工作。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表示,该局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支持群众生活必需的食品生产企业复工生产,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江西市场监管部门称,对于准备复工复产的食品生产企业,督促其提前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和应急预案,实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确保安全复工复产。对防控措施不落实、存在疫情防控隐患的食品生产企业,坚决不予复工复产。

与此同时,江西还指导食品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体温监测和健康防护工作体系,切实做好员工健康检查、生产场所消毒、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产品出厂检验等各项工作,做到疫情防护工作全员覆盖。

江西市场监管部门要求,食品生产企业要严把原料进货关、生产过程控制关、成品出厂检验关,严禁不合格产品出厂。特别要严格执行员工每日健康管理与报告、食品生产加工场所每日消毒等制度,确保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重点时段的食品质量安全。

疫情防控期间,江西严禁食品尤其是保健食品企业不得以会议营销、健康讲座、旅游营销等人员密集的方式开展销售活动;不得借防控疫情之名“搭便车”借机虚假宣传或者夸大宣传;不得从事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此外,江西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查处采购野生动物和不明来源的活体动物、动物源性食品原料进行生产加工的;在粮油、米面、蛋奶肉、婴幼儿配方乳粉等重点品种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等违法行为。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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