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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开出首张微商罚单15390元

发布时间:2016-04-09 浏览量:579

近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处了一起微信朋友圈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问题化妆品的案件,对微商处罚没款1539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成为四川省对微商销售问题化妆品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

  在接到一消费者举报后,四川食品药品监督稽查队与公安局治安队成立了联合专案组,根据微信号信息挖掘出微信号拥有者的真实姓名、性别、居住地点及其它基本情况,专案组对微商的住宅依法进行了现场检查,查获了一个问题产品的大号空包装箱,包装标示为“姿生本草魔力丰爽美乳贴膜”。在调查取证中,微商承认曾于2015年从上家浙江杭州的付爱宝公司以145元/盒的价格购进了64盒“姿生本草魔力丰爽美乳贴膜”,到案发时已以180元/盒的价格销售了45盒。在确定问题属实后,专案组进行了立案,向微商发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其违法所得8100元,并处罚款7290元,罚没款共计人民币15390元。

  通过该案的办理,让监管部门对微商经营食品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探索出了一套工作法,即先加群(以顾客、朋友身份加入微商微信朋友圈)摸情况;再核查产品准确定性;先期经营(查身份、找地址、秘密找人);情况明朗、初始证据形成后,会同公安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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