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开展保健食品等三类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声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近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全省保健食品等三类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声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保健食品、配制酒、玛咖制品等三类产品进行为期半年的专项治理,进一步落实三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企业诚信和自律意识,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实施方案》要求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非法添加药物、非法宣传功效的行为;在产品标签标识、说明书中是否非法宣传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是否存在未取得保健食品许可宣传保健功能的行为;在广告宣传过程中,是否存在虚假夸大宣传产品功效、未经审批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是否存在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行为。
专项治理期间,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对本行政区域内保健食品、配制酒、玛咖制品生产、销售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产品生产许可证件、产品配方、产品标签标识和说明书等。凡发现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产品功效的产品,执法人员将进行抽样检验。
安徽省局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对检查和抽检中发现问题的,要责令生产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问题产品并进行召回,责令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对召回、下架的问题产品及时依法处置,防止再次流入市场;及时向社会公布采取产品召回和下架措施的问题产品名单,向消费者说明召回和下架原因,发布消费风险提示;对涉嫌发布虚假广告的,移送工商部门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肉苁蓉 灵芝 黄芪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生产企业名单(第二批)的通告 (市场监管厅通告〔202 2022-05-11
- 关于征求《陕西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2024-03-22
- 湖南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行动成效明显 2019-12-06
- 关于征求《陕西省其他食品(膳食纤维及其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2-09-09
- 关于印发《湖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