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启动全区保健食品生产许可换证工作
发布时间:201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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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保健食品(委托)生产许可通知书换发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区现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行统一换发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对换证的工作原则、持证企业的分类管理、具体要求以及实施步骤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此次换证工作,采取资料审查、现场核查相结合的原则,要求对全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交叉检查,并对五种不予换证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明确。为保证换证工作的顺利开展,整个换证工作共分自查申报、审查审批、换发证书等三个阶段进行。计划在今年11月中旬全面完成全区保健食品生产许可换证工作。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换证工作的组织领导,召开动员培训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和任务。严格工作纪律和工作要求,做好换证后监督检查,集中有序开展换证工作。通过换证,将进一步强化我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和诚信守法意识,规范保健食品生产行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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