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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外省药品广告备案和本省医疗机构制剂调剂实行全网无纸化审批的通告(湘食药监通告〔2016〕第 20号)

发布时间:2016-11-01 浏览量:111

 

为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便捷性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发挥电子政务的便民、高效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2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局决定从2016年11月1日起,对外省药品广告备案和本省医疗机构制剂调剂实行网上无纸化审批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网上无纸化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

  1. 外省药品广告备案

  2. 本省医疗机构制剂调剂审批

  二、启动时间

  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为网上无纸化审批试运行期在此期间,申请人可从网上进行申报也可直接到我局政务中心申报以上事项。从2017年1月1日起实行网上申请受理及审批,不再接收直接报送的纸质资料

  三、申请资料的相关要求

  申请人申报上述行政审批事项应通过我局行政审批系统端口报送电子文档(申报资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四、申请资料及审批批件的传递方式

  1. 电子文档报送申请人按照《操作指南》(附件2)进入我局官网行政审批系统办理。申请外省药品广告备案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经营企业进入http://qiye.hn-fda.gov.cn点击【外省药品广告备案用户注册】,以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帐户再登录行政审批系统提交申请,将申报资料的电子文档通过审批系统在线传递申请制剂调剂的医疗机构用原有注册帐号进行登录,提交申请和申报资料

  2. 审批批件的送达我局完成审批后,在行政审批系统【综合管理】-【数据查询】-【外省药品广告备案】或【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中生成批件数据申请人点击【下载】,便可下载相关审批批件

  五、其它事项

  1. 受理时间的计算: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即为受理

  2. 补充材料的传送申请人通过我局电子行政审批系统提交补正、补充的电子文档。

  3. 申请人可通过登录我局行政审批系统查询审批进展情况及审批结果

  4. 我局官方网址为http://www.hn-fda.gov.cn/网上申报技术咨询电话为:0731-88633341 转 603,联系人:周紫欣

  试运行期间的有关问题可与我局政务服务中心、信息中心联系。

  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31-88635903、88633300联系人:谢诗宇、黄珊。

  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731-88633341转603联系人:周紫欣。

  附件:

  1. 申报资料要求

  2. 操作指南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26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1:申报资料要求.pdf 
附件2:操作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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