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便捷性,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发挥电子政务的便民、高效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2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局决定从2016年11月1日起,对外省药品广告备案和本省医疗机构制剂调剂实行网上无纸化审批。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网上无纸化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
1. 外省药品广告备案;
2. 本省医疗机构制剂调剂审批。
二、启动时间
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为网上无纸化审批试运行期。在此期间,申请人可从网上进行申报,也可直接到我局政务中心申报以上事项。从2017年1月1日起,实行网上申请受理及审批,不再接收直接报送的纸质资料。
三、申请资料的相关要求
申请人申报上述行政审批事项,应通过我局行政审批系统端口报送电子文档(申报资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四、申请资料及审批批件的传递方式
1. 电子文档报送。申请人按照《操作指南》(附件2)进入我局官网行政审批系统办理。申请外省药品广告备案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经营企业进入http://qiye.hn-fda.gov.cn,点击【外省药品广告备案用户注册】,以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帐户,再登录行政审批系统提交申请,将申报资料的电子文档通过审批系统在线传递;申请制剂调剂的医疗机构用原有注册帐号进行登录,提交申请和申报资料。
2. 审批批件的送达。我局完成审批后,在行政审批系统【综合管理】-【数据查询】-【外省药品广告备案】或【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中生成批件数据,申请人点击【下载】,便可下载相关审批批件。
五、其它事项
1. 受理时间的计算: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即为受理。
2. 补充材料的传送。申请人通过我局电子行政审批系统提交补正、补充的电子文档。
3. 申请人可通过登录我局行政审批系统查询审批进展情况及审批结果。
4. 我局官方网址为http://www.hn-fda.gov.cn/,网上申报技术咨询电话为:0731-88633341 转 603,联系人:周紫欣。
试运行期间的有关问题,可与我局政务服务中心、信息中心联系。
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31-88635903、88633300,联系人:谢诗宇、黄珊。
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731-88633341转603,联系人:周紫欣。
附件:
1. 申报资料要求
2. 操作指南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26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1:申报资料要求.pdf
附件2:操作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