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增修订内容(第九批)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国药典》2020年版编制工作进度安排,四部通则修订草案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已于2018年2月起分批次在我委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根据第一次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我委组织召开各相关专业委员会进行研讨,并整理形成了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第九批)。新修改的内容以浅灰色底纹标记(详见附件1)。为进一步完善药典通则内容,现在我委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一个月。
请相关单位认真研核,将相关意见、修改建议及具体说明反馈我委(见附件2)。来函需注明收文单位“国家药典委员会”,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标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同时发送来函word版到联系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通则反馈+单位”。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 办公室(收文) 邮编:100061
传真:010-67152769
E-mail: ywzhc@chp.org.cn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微生物及生物检定:朱冉(电话:010-67079581)
附件1:《中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征求意见稿(第九批)
9203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第二次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反馈意见单.doc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9年04月03日
文章来源:国家药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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