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2日可领取电子审评意见通知书(变更注册、转让技术类)(1个)
为进一步提高保健食品审评服务质量,推进保健食品全流程电子化申报和审评工作,方便申请人查询审评意见和提交注册申请材料,根据《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的规定,对已在保健食品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的变更、转让、补发证书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一律发放电子审评意见通知书,不需另行领取纸质审评意见通知书。对于以下清单所列产品,申请人可凭注册账号和密码在保健食品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xbjspzc.gsxt.gov.cn/regist_enter/)查询打印审评意见通知书,在规定时限内按照通知书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产品名称 |
备注 |
1 |
国食健更G20230735 |
益福康牌酵母葡聚糖富硒酵母维生素CE胶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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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66230649
(该咨询电话仅限查询打印审评意见通知书故障问题。对其他技术咨询,请通过我中心技术咨询服务渠道办理)
文章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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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求意见稿】保健食品功能检验与评价方法(2022年版) 2022-01-21
-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生产许可文书和食品生产许可证格式标准的通知 2020-02-26
- 关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2020年端午节放假安排的公告(第263号) 2020-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