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2日邮寄保健食品审评意见通知书清单
有关申请人
目前保健食品旧系统已停止网上领取意见,审评意见通知书一律采取EMS方式邮寄,我中心不接受现场领取。对于本清单所列产品,我中心已按申请人在申报时填写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地址,将其审评意见通知书寄出。寄出后10日内未收到审评意见通知书的,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如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地址发生变更,请尽快到受理服务大厅办理变更手续。已邮寄保健食品审评意见通知书清单如下:
产品名称 |
申报单位 |
EMS单号 |
1、汤臣倍健®辅酶Q10软胶囊 |
广州奈梵斯健康产品有限公司 |
1135230922973 |
2、B族营养素片 |
中天(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松江分公司 |
1135230923273 |
3、巨康牌抗氧化软胶囊 |
吉林大学 |
1135230924673 |
注:在新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的产品请在该系统(地址:http:// bjzc.zybh.org.cn)中查询产品审评进度。
文章来源:审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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