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四川省局制定并发布《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对金额低于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纳入自行采购范畴,严格规范管理。一是构建了自行采购的管理框架。提出自行采购目标“规范、高效、节俭”,自行采购原则“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厉行节约”,同时,对自行采购的范畴进行了界定。二是细化了自行采购的流程设置。对自行采购活动进行了全流程的设计。根据采购额度,进行了横向设计,明确:5万元以上的自行采购项目按全流程实施,5万元以下的自行采购项目按照集体决策、公开透明、择优选择的原则可选择简约流程实施。根据采购实施顺序,进行了纵向设计,包括:提出采购预算需求、编制采购方案、发布采购公告、组织评审、采购结果备案、签订采购合同、履约验收、资金支付。三是强调公开透明建立风险防控机制。通过前置审核、发布公告和现场评审三方面的程序设计,建立有效的风险防控。前置审核,要求处室编制完整的采购方案并根据额度报分管领导签批或局长办公会审议;发布公告,通过在省局门户网站发布采购公告或拟单一来源公示,增加自行采购的公开透明度和市场参与度;现场评审,采购实施处室需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开展现场审评工作。现场评审中,机关纪检负责纪律监督。
文章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